图书馆部门QQ、微信等工作群的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7-11-24 发布人: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
为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,提高办公效率,节约办公成本,进一步规范图书馆部门QQ、微信等工作群的管理工作,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并结合我馆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建群宗旨

图书馆部门QQ、微信工作群是为我馆工作服务的新媒体平台,主要用于本馆工作交流、任务部署、情况通报、经验介绍等。

二、入群要求

我馆成员原则上全部加入图书馆QQ、微信工作群,其他与工作无关人员谢绝入群。图书馆部门QQ、微信等工作群内必须实行实名制。

三、管理员及其职责

图书馆部门QQ、微信工作群由馆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,主要职责是负责群的组建与管理(成员的加入与移出等等)。

四、信息发布内容

图书馆部门QQ、微信等工作群主要用于发布工作信息、交流工作经验、征询意见建议等,具体包括各部门工作动态、计划、总结、通知等任务传达;业务政策宣传、业务办理流程;各项重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等。

  五、其他规定和要求

1、各群成员务必遵守群内规定,做到“六不六忌”,共同维护好图书馆部门工作群。

1)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制度、政策相抵触的言论、忌秕言谬说;

2)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任何一位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诋毁,忌冷言讽语;

3)工作交流不掺负面情绪,坚持正面主流、文明用语,忌泄气抱怨;

4)不准在群内发布、讨论涉密工作、低俗话题,忌哗众取宠;

5)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,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,忌以讹传讹;

6)工作时间内不允许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,忌言不及义。

2、群内成员要每天浏览群内容,对涉及内容要及时处理,对负责人布置的任务、提出的问题,相关单位、人员要及时回复,做到工作交流日清。

3、对群内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及时落实的,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在群里进行通报。对违反“六不六忌”等相关规定的,将对其在工作群禁言不少于一个月的处分;情节严重造成不利影响且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,将移出工作群。

4、本规定由图书馆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本规定自2017111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11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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