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图书馆入馆须知
1、凭一卡通入馆借阅。
2、注意文明礼貌、衣着整洁。
3、保持安静、请勿喧哗、严禁吸烟。
4、自觉维护馆内卫生、禁止随地吐痰、吐口香糖、乱丢纸屑。
5、爱护图书文献和公共财物、损坏照章赔偿。
6、遵守规章制度、形成良好风尚、对违规者除批评教育以外,还将视情节轻重与认识处理,直至给予校纪处分。
图书借阅规则
(一)凭证借书
1、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一卡通在本馆借阅图书,可委托代还图书,不得代借、转借、涂改。
2、读者还书或委托还书,需确认图书已还清没有疑议,方可离开还书处。
3、读者如果不慎遗失一卡通,需及时向本馆办理挂失手续,如发现挂失前有冒名借书等情况,责任由遗失一卡通者负责。
4、学生毕业、教职工调动,离校前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并办理离校手续。
(二)借书册数与期限
1、各类读者的借阅册数:
- 学生8册
- 教工30册
- 外聘人员3册(需交押金100元)
2、借书期限:专业图书:教师1年、学生1个月,确因教学、科研需要,可续借一次。
3、如遇特殊情况,已出借图书本馆有权随时收回,读者应积极配合,不得借故拖延。
4、借阅图书超期,要予以停借,须还清所借图书后方可恢复借阅。
5、假期和实习期间到期图书,在返校后的一月内归还的,不作超期处理,超过一月归还的,作超期处理。
(三)外借图书
1、本馆基础藏书库的图书可外借。
2、工具书原则上不外借,只供馆内查阅;手册、标准等工具书确属设计、论文写作等需要,由任课老师到图书馆联系,经同意,由专人统一到图书馆办理借书手续。
(四)借书方法
1、三、四楼书库实行开架借书,一楼书库实行闭架借书。
2、凡外借图书,须经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,否则按窃书论处。
3、借书时读者应仔细检查图书有否污损、撕页、剪缺等情况,条码是否齐全,若有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请求处理,否则,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,一律由读者负责。
(五)入库借书须知
1、读者凭一卡通入库。
2、遇停电时,读者停止入库。
3、个人书籍、书包和其他物品等不得带入书库。
4、提倡文明借书,要保持库内的安静与整洁。在书架上选书,须使用代书板,以免搞乱图书的排架,影响图书的查找和利用。
期刊报纸阅览规则
(本规定适用于本馆各阅览室)
1、凭本人一卡通进入内阅览室,并须办理计算机登记手续。
2、背包等自带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内阅览室,应存放在指定地点。
3、室内书刊、报纸只限在本室阅读,不予外借,如需复印须到工作台办理登记手续,方可借出,并在当日下班前及时归还。
4、文明阅览,每次阅览期刊限取2册、报纸限取1夹,阅毕按号放回原处;工具书限取1册,阅后请放指定架上。
5、爱护公共财物,不准搬动阅览桌,不准在桌上乱涂乱画,不准污染墙壁,损坏公物要赔偿。
6、严禁偷窃、撕损杂志,一经发现给予赔款处罚,并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。
7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,室内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接听手机。
书刊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
我馆所藏图书资料系国家财产,是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,广大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资料,如有丢失、污损图书行为,按下列规定赔偿:
(一)凡借出或查阅的图书报刊,如发生遗失、撕页、挖去插图、乱写乱画、涂抹污染者,借阅个人必须负赔偿责任。
(二)借阅的图书报刊如被损坏但不影响继续使用者,视其损坏程度,照原价的10%—50%赔偿。
(三)借阅的图书报刊如遗失或严重损坏(即影响继续使用)者,须以相同版本相同装帧之原书刊抵赔,无法以相同版本赔偿的按下列规定赔偿。
1、一般中文图书,按原价的2倍赔偿。
2、珍贵中文书、进口的原版专业书(包括港台版图书),按原价的3—5倍赔偿。
3、二本以上的多卷图书按全卷的总价赔偿。
4、期刊单行本,按该半年订价赔偿;合订本,按该刊全年订价的二倍赔偿。
5、单篇报纸,按该报的一月订价赔偿;合订本,按该报全年订价的二倍赔偿。
6、对于被严重损坏的书刊资料按上述第1条至第3条规定赔偿后,被损坏的书刊资料仍归我馆所有。
(四)无论遗失或损坏,在未按规定赔偿前,该读者暂停借阅本馆书刊。
(五)对于故意损坏学院书刊资料者,按照本办法上述诸规定加倍赔偿外,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。
(上述规章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)